家政人员应找正规家政公司办理工伤保险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22日消息:一年半前,潘小姐的母亲经朋友介绍,在江宁路一独身老人家做保姆,没有签订任何合约。上月10日,潘小姐母亲在擦窗时,因为独身老人晾衣服时没有将窗户拴好,不幸从二楼摔到一楼,摔断了十几根肋骨,腰椎和颈椎都伤了。“医生说,即使病好了,也要卧床休养三个月。但东家儿女只肯出一半医疗费,至于营养费、误工费等其他费用一律不承担。”昨天,潘小姐来电咨询法律热线,希望了解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,她应如何处理此事。 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济民:我国目前尚无规范雇主与家政人员之间关系的相关法律,对家政人员的社会保障相对空白。《劳动法》的调整对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,尚未将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纳入其调整范围。因此,如果保姆是受家政服务公司委派从事工作的,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,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;如果是经中介机构介绍或自行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的,工作中受伤则不属于工伤,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 在后面一种情况下,保姆在工作中受伤,可按照今年5月1日实施的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办理: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因此,保姆擦窗时从二楼摔到一楼受伤,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。至于赔偿项目,上述司法解释规定:“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,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,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。”有关赔偿问题,建议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,可提起诉讼。但需注意,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,诉讼时效为一年。 当前,家政人员和雇主都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务必找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,由家政服务公司办理工伤保险。这样,一旦发生伤害情况,可按工伤处理。家政人员与雇主的合作流程 随着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家政人员,家政行业也越来越普及了以后.为了保证家政人员与雇主相互之间的权利,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,所以现在整个家政行业在服务之前的劳务合同也越来越规范.现实生活中,雇主和家政人员的合作流程是什么样子呢? 家政人员与雇主见面交流后,如果双方基本满意,可以签订劳动合同.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中介单位安排下签订,签订合同时应有家政人员、客户与中介单位代表三方签名.为了慎重起见,签名后一般加盖印章,中介单位必须盖单位印章.三方签订合同之后立即生效,中介单位监督双方按合同条款执行. 家政人员也可以与雇主直接签订劳动合同,最好公证一下. 还有一种情形是家政人员与中介单位签订合同后成为中介单位员工,雇主与中介单位签订合同,然后由中介单位安排签约后的家政人员作为本单位员工按雇主要求,为雇主服务.这种情况,家政人员不直接与雇主签约.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?(以下简称?劳动法?)第十九条规定,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: (1)劳动合同期限.指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.这是任何时期、任何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所必有的基本条款.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(即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)、工作与休息时间和试用期.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、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类. (2)工作内容.指劳动者的工作任务、工作岗位以及工作上应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要求等.这是对劳动者设立的义务条款,是双方缔结劳动合同的基石. (3)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.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操作工具、工作场合、工作环境、劳动安全保障等有关工作条件.这是针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条款.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具体明确. (4)劳动报酬.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、奖金等,是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面经济利益的重要条款. (5)劳动纪律.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劳动规则,包括厂规厂纪、生产标准、工作范围等. (6)劳动合同终止条件.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、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的终止和其他终止的条件等. (7)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.指合同的一方一旦违反某项条款,按照法律、法规和合同规定而承担的行政、经济责任或司法制裁.根据情节轻重可分为批评教育、行政处分、经济赔偿及追究刑事责任等. 除了以上七项内容外,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.协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条款.对于保姆来说,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,可根据所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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